背景
《大氣污染防治法》、《水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相繼頒行,《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》 、《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》等政策先后發布,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和政策保障。國家全面推進打贏藍天保衛戰,打好碧水保衛戰,打勝凈土保衛戰,加快生態環境保護、建設美麗中國,各省市結合物聯網和大數據政策,也相繼頒布有關污染治理設施用電監管平臺等相關政策,針對性地對企業內的環保設施、設備運行狀況作出檢測控制,發揮環保設備的作用,提高使用效率,并為政府部門能夠動態掌握污染治理執行情況和異常預警提供支持。
建設目的
(1)落實大氣防治預警預案措施執行
(2)逐步實現污染源全過程管理
(3)從被動監管轉向主動的精準監管
(4)從強制監管轉向自主監管
(5)構建環境監管用戶“一企一檔”
系統架構
應用場所
環保設施用電監管云平臺的主要應用場合:
方案熱點